最近,全球科技巨頭遭遇反壟斷調查和罰款的消息不時見諸報端,不僅歐美繼續(xù)積極推進反壟斷進程,亞洲國家反壟斷的力度也在加強。
韓國4月11日剛剛宣布,對搜索引擎巨頭美國谷歌公司處以421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利用其在移動應用市場的影響力排擠當?shù)氐母偁帉κ帧?月12日,媒體報道稱,因蘋果公司在2021年對其應用程序跟蹤政策所做的更改引發(fā)投訴,法國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或將很快對蘋果公司發(fā)起反壟斷調查。
再早些日子,印度的一些頂級初創(chuàng)企業(yè)呼吁該國的競爭監(jiān)管機構對谷歌展開調查,谷歌被指涉嫌繞過反壟斷指令,對應用內支付服務收取高額服務費。因為被指控濫用在線廣告業(yè)務的主導地位,谷歌在英國也遭到一起集體訴訟,并被索賠34億英鎊(約合42億美元)。而美國司法部和八個州則起訴谷歌非法壟斷數(shù)字廣告市場,呼吁分拆這家搜索引擎巨頭的廣告技術業(yè)務。
被指控的科技巨頭往往憑借其技術、產品、規(guī)模、渠道等優(yōu)勢占據巨大的市場份額,以此獲得可觀的利潤,削弱了中小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以谷歌為例,其在歐洲許多國家占據著90%以上的市場份額。在亞洲,印度國內有6億安卓用戶,居全球之首,韓國移動應用市場約四分之三的份額也由谷歌所控制。
目前,從各國反壟斷調查的特點來看,其不僅限于對已經發(fā)生的壟斷行為進行處罰,還開始面向有可能產生的壟斷行為進行“早期干預”,以便提前防范壟斷帶來的不利影響。繼谷歌、臉書、亞馬遜后,今年3月底,德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表示正欲就微軟是否對整個市場的競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展開調查,并稱一旦得出這樣的調查結果,將能夠在早期階段采取行動,禁止可能的反競爭行為。
監(jiān)管當局和科技巨頭之間的博弈始終沒有停止過,監(jiān)管當局也在進行相應調整。去年10月,由于谷歌濫用其安卓生態(tài)系統(tǒng),印度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競爭委員會”(CCI)宣布對谷歌處以1.6億美元的罰款,并提出了10項整改措施,要求谷歌調整其業(yè)務模式。谷歌在上訴中認為,CCI的裁決中有50處內容抄襲了歐盟對其提出類似指控時的裁決,但印度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并沒有接受谷歌的理由,認為CCI的裁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來源:經濟參考報